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O的故事》讲的是一位法国女摄影师O小姐,某天,毫无征兆地,被她相恋同居两年的男友“勒内先生”带到了一个神秘的城堡。

  在那儿她被脱光了衣服,被谆谆教诲无数、无数条纷繁复杂的戒律。

  简言之,她要服从。由内而外,由灵魂到肉体,彻底地服从。

  装束要跟其他堡内的女性完全一致——

  极紧的、只能勉强遮住乳头、露出粉红色乳晕的白麻束身衣,墨绿色长裙,不可以穿内裤,以便随时随地撩起。

  不可以抬眼看任何堡内男性——也就是她们的主人们。

  也不能抬眼看任何男性仆人。女人们不是仆人,而是仆人管理下的奴隶。

  仆人也可以随意占有她们,用他喜欢的任意方式。鞭打也可以。

  每晚固定时间都要被鞭打,为她们白天犯下的任何小错误。

  O小姐除了被鞭打,还被扩肛。因为有堡内男性反映,新来的她后庭过紧,“难以使用”。

  白天要工作,没任何人身自由,工作过程中遇到任何想“占有”她的男人,她都必须立刻停下手中的活儿,打开自己的身体,迎合那位男性的所有要求。

  男人们都戴着面具,穿着款式相似的威风凛凛的斗篷,裤子是特制的,前面挖一个洞,裸露出他们的性器。并不是爲了凉快,甚至不是爲了方便,唯一的目的是“羞辱”——令你从精神上感到自己是一个完全没有任何尊严可言的奴隶。

  O在堡内,每天被无数次任意蹂躏,所有够大的孔道内都灌满了男液,而她根本不知道过来实施践踏的男人,哪一个是勒内先生……

  你觉得荒唐幺?

  有一个方法可以釜底抽薪,立刻结束上述的一切,恢复你自由的身份,当回一个普通人。

  那就是你说一句:勒内先生,我不再爱你。

  一切就结了。

资料图:0的故事
资料图:0的故事

  你看到这里是否倒抽一口凉气?

  以上还只是初级阶段。

  O小姐在堡内驯化好后,戴上了一枚标志其身份的戒指,回到人间。那枚戒指的意义是:生活中任何男人只要认得出这枚戒指,即表示此人也是堡内的主人,可以立刻任意使用O,她必须立刻服从之。

  她没能再回去那个驯化了她的城堡——勒内先生把她“送人”了。勒内先生的母亲在生他之前给一个男孩当过继母,后来才嫁了勒内的父亲。这个比勒内大十岁的并无亲缘关系的哥哥,是勒内先生的偶像。也有轻微的暗示,正是这位哥哥“斯蒂芬爵士”带领了勒内先生进入了“古堡”圈。勒内愿意把自己的一切分享给斯蒂芬爵士,包括刚刚训练好的、他最心爱也是最骄傲的——O小姐。

  斯蒂芬爵士年长而有威严,也更加严厉,更加热爱皮鞭。

  他更懂女人。

  他看透了O。对她说:被鞭打和虐待时,你流泪哭喊,内心深处却有喜悦,这是你暗暗期待的。

  比起勒内,他俩更象是棋逢对手。

  跟真正的、灵魂上彻底驯服了的、低微的奴隶不同,她暗暗期待着斯蒂芬爵士能爱她。斯蒂芬爵士跟勒内最大的区别,是他的深沉。灰色的眼睛,英国腔的口音,他像控制皮鞭一样娴熟地控制着自己的感情。

  只有几个意外的瞬间。比如看上去像叔侄(女)的他俩在社交场合忽然邂逅一个英俊的男孩,男孩一下子陶醉于美丽而温驯的O,冲上来求婚,斯蒂芬爵士眼神中不小心洒出了异样的“哀伤”(我认为那是哀伤,但也许不是,这个小说有许多我看不懂的情绪),只有在这样的时刻,O才恍然斯蒂芬爵士是爱她的。

  我不明白这个小说的结尾是什麽意思,两个版本的结尾我都不明白。

  斯蒂芬爵士把O送到一个女训练师那里——女训练师的原型是作者生活中的一个女性情人,一个狂热的极左女作家——训练师把O的腰束得更细,并且创造性地用湿皮鞭抽打O的大腿内侧,她很轻蔑男人们竟然没发现女性此处的肌肤是最柔嫩的。

  最后她应斯蒂芬爵士的要求,无麻醉的状态下,给O的腰部用烙铁烫上了斯蒂芬爵士名字的缩写,并在她的阴唇上穿了洞,戴上了刻有斯蒂芬爵士名字的沉重的铜环。

  然后呢?这一切做完后,O成了更加精致的“作品”。

  她戴上了猫头鹰的面具,被赤裸地牵着,到了一个正式、正常的社交场合,安放在一架钢琴旁。像一只等待逗弄的宠物。

  大家用奇怪的眼神打量她,女性们都躲避她、避免与她走近、对着她窃窃私语,大胆的男孩过来戳一下她,检验她是否是活物。

  她尴尬地站在那里,直到宴会结束。然后被斯蒂芬爵士带到了一个俄罗斯拳击手一般高大壮硕的光头跟前,这个人叫“司令”。她被二人轮番使用后,小说忽然语焉不详,仿佛斯蒂芬爵士要转手把她再送给“司令”,她提出是否可以让她死,斯蒂芬爵士默许。全文终。

  这是一个纯正的爱情故事。

  多么奇怪,通篇在写光怪陆离的性,却是一个真正的爱情故事。

  这边的诗人还在声嘶力竭地呼喊:我不要做攀援的凌霄花,我要当跟你并肩站立的木棉!

  那边的小说家却在尝试着探索:当我爱一个人,我对自己的泯灭和践踏(可以看做是“破我执”),可以到达怎样的极限?

  (谁缺什麽,一目了然。)

资料图:0的故事
资料图:0的故事

  有个图,解释什麽叫博士——

  一个大的圆圈,这是本科生;圆圈凸出去一个小圆弧,这是研究生;小圆弧上再凸出去一个小尖角,角上的人,是博士。

  多米尼克·奥利是爱学的博士。从女权啊,自由啊,左啊右啊的角度攻击她,都显得有点儿眼瞎。

  你爱了,你就不再有自由,你不再有自我。那,你对自由和自我的丧失究竟能到什麽程度?我觉得这正是多米尼克在这本书里想讨论的问题——你知道她给城堡的生活设计了多少条规则和限制幺?书的前半册简直就是一个“秩序守则”,每一条都是对自由的剥除。不看不知,我们竟然拥有这么多自由!而当你爱了,这些自由,都没了。而你对“自我”的强调,在摇晃于你眼前的众多条生殖器前,是多么多么地渺小!

  时常看到“正义”的女性辱骂狐狸精:她就是在床上骚!靠这个勾引住男人!

  (可是“骚”难道不是一种技能?)

  不要紧,到城堡里来。这里每个女性都温良恭俭让、“可使用度”满格、“狐狸精度”破表。

  她们每个人身上的一切孔道都是敞开来随时随地随意使用的。。

  在这里,你有什麽特别?你还怎么保证你的爱人能够单独地爱你?

  发现这件事的时候,O立刻崩溃了——她与另一个女奴站在勒内先生眼前,勒内先生盯着她的眼睛,将手伸向了另一位美丽女奴的乳房。

  这个瞬间,让O第一次感受到了深深的绝望……

  这却是爱的宿命:尽管你已做到了极限,可当你不再特别,别人还有什麽持续爱你的理由?

  即使是爱学博士,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所以这个小说有个潦草的结尾,简直可以说是莫名。

  返回世俗世界后,勒内爱上了O工作中的合作伙伴,一个长得非常北欧的女模特。高,细瘦,没一丝赘肉,骨感、冷淡。

  O首先发现了女模特的美丽,并勾引了她。

  女模特无可无不可地顺从了O,继而无可无不可的顺从了勒内。

  勒内为她疯狂。

  O也为她疯狂。既是因为她的心不在焉,更加是因为疯狂的嫉妒。

  O对斯蒂芬爵士就没什麽嫉妒。斯蒂芬爵士像个导师,基本上是一个天外来客,有点儿意外之喜的意思。O对他的心情是猎奇、叹服以及不太明显的比较潜意识的征服欲(“他有没有在爱我?”)。

  其实如果她跟斯蒂芬爵士之间没有相互的爱意,故事的逻辑上还是通的。

  但这本书是实际上是多米尼克写给斯蒂芬爵士原型的情书呢。

资料图:0的故事
资料图:0的故事

  斯蒂芬爵士的原型叫让·波朗,是个知名的出版人、文学批评家。有品位,有肩膀,终其一生抱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好奇心。他见到多米尼克就迷上了这个猫头鹰一样神秘的圆眼睛女孩(也说不上女孩了,她当时已经三十多岁)。波朗花了几年的时间,出手捕获了比他小二十多岁的多米尼克,带她进入文学的殿堂,带他进入了一个神秘的社交圈。

  有评论家认为“城堡”是存在的,是当时一个知名画家的湖边私人会所。传说会所有无数房间,每个房间有一张大床,每张大床上躺着一个女人,画家爱临幸哪个临幸哪个,朋友来了也可以随便推开门看好哪个睡哪个。女人们自己愿做磨镜党也完全ok。牛的是画家有法定老婆,他老婆一段时间里也热情参与到上述游戏中,最常见的情况就是被画家丈夫指定一位情妇,三人大被同眠。画家有严重的暴力倾向,殴打老婆情人们是家常便饭。你也不知道他这算不算是在搞情趣……就这种混乱的情况下,画家老婆还坚持生了一儿一女,他们的儿子长大后成了个偏执暴力狂,女儿则一懂事就搬离了会所,终生再没跟父母兄长来往。

  好玩的是,多米尼克,跟画家老婆是les情人关系,波朗大人则经常性地被画家邀请去他的大黄趴“观淫”(说是只看不摸,但我觉得怎么可能!哈哈)。离奇的四人行关系,不是换偶,是女对女,男对男!

  画家对老婆跟他情人们的夜夜厮磨无所谓,可是老婆真的爱上了多米尼克(热辣情书为证),他嫉妒得发了疯。所以多米尼克在爱情关系中最先摒除的就是“嫉妒”,她有了成熟的爱情观后,最看不起的就是嫉妒,在跟情人们的实际操作中,也尽量避免着这种感情——不然怎么过?她挚爱的知己情人波朗先生家中有位病妻,波朗身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是无论如何不会抛弃罹患帕金森症的妻子的。

  他的妻子知道多米尼克的存在。事实上波朗的家人都知道多米尼克的存在。多米尼克每天清晨驱车载波朗去出版社上班,终于有一天波朗妻子的女护士下楼来对多尼米克说:你能不能把车停得远一点?你的发动机一响,夫人在楼上听到就崩溃地大哭,每天都是这样。

  多米尼克以柔顺著称,她对波朗温柔至极,终生没有任何争执,只有这次,她责备了波朗:你应该再细心一些,早点发现这件事,我可以把车停到街角,不会造成不必要的刺激。

  此后她就真的这样做了。波朗七十多岁的时候身体变差,终于住到了多米尼克的居所,多米尼克单辟了一间书房+卧房给他休养,直到他去世。最终在医院,波朗的家人是征求了多米尼克的意见,在她首肯之后才拔掉呼吸机的。他大量的书信和手稿都交给多米尼克处理,也把她当一位家人——起码是十分信任的人——来看待了。

  多米尼克最大的好处在于她谨慎、克制、冷静,交往过的人,都非常信赖她。波朗这种法国出版界泰斗级的人物,后半生精神上日渐依赖她。尤其在他战后为右翼作家发声(他本身其实是坚定的反德派)众叛亲离的时刻,是多米尼克温柔却坚定地站在他的身边。事实也证明,他俩的观点是卓越的。战后的清剿狂欢是种屠戮,不少文人被杀或终身监禁,波朗勇毅地提出宽恕,提出文学应该在政治之上,因观点而杀人,无比愚蠢。

  两人最情投意合的地方在于他们的文艺观非常一致。两人协力对法国文学做出的最大贡献不在于创作,而是发掘和收集。多米尼克从小就是看着各路野文学长大的,色情读物不在话下。她的老爸非常牛,支持她看萨德啊,卜伽丘啊,你很难想象一个中国爹允许甚至鼓励十二三岁的女儿看《金瓶梅》和《十二楼》吧?其实这些读物的啓蒙不比琼瑶们的意淫高明多了?

  对害羞的人来说,写小说是件尴尬事,因为竟然得把你的幻想展示给人看。

  多米尼克一生只写了这一本小说,还署了笔名。还隐匿了小五十年,直到快九十岁时,才开口承认:是啊,老娘正是作者雷热娜。之前呢,除了极少数几个知情人,谁也别想从她(也包括知情人)嘴里套出一句实情。只有一次,本书被禁,下禁令的那位文化馆员的情人,是多米尼克的闺蜜。多米尼克决定使用一下私人关系,她拜托闺蜜跟官员联络,闺蜜给她回话说:你明天中午来吃个饭。席间有这位官员,有一个大亨,两个老头儿都饶有兴味地打量多米尼克,但从头至尾没提问一句。多米尼克也只是淡定地吃饭,吃完回家睡觉。第二天醒来,书解禁了——体面人解决问题的方式。

  《O的故事》虽然通篇涉性,但却是极其严肃的文学。读过才能知道,作者行文非常克制。绝对不会有任何“好大大,求你赶紧丢了吧,饶了奴家”这种秽亵催情的语言(当然秽亵催情的文字,能写好的话也很了不起)。生殖器只出现在需要出现的地方,而且用词是科学家式的严肃与谨慎。没有形容词、没有借代、没有夸张——就等于是没怎么使用修辞方式。修辞往往是爲了煽情,这篇小说根本不想煽你的情。不但你,她甚至不是在煽那位唯一的目标读者——让·波朗先生——的情。她只是在表白:亲爱的让,我爱你,我是你的,我愿意拿出自己的全部取悦你,包括肉体,包括灵魂,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通过展示自己的幻想世界来告白;通过营造一个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秘密来“抱紧”对方;你爱读什麽?我写给你——这真是我能想到的一个女人可以做出的最浪漫的事了。

  波朗终其一生都有其他的情人,有名有姓的还可以数出两三位。

  多尼米克方面,“勒内先生”也是有原型的,他是个极右翼作家领军人物,非常英俊,笔锋刚健,他导致了多米尼克离婚。两人情感纠葛长达十年之久。而且多尼米克还有一位极左翼的女作家情人(除了前文提到的画家老婆),她跟女作家的感情也是绵延终生。女作家甚至跟波朗先生互相争风吃醋,都希望多米尼克能跟对方分手,专属于自己。女作家死后,她的家人也是请来了多米尼克处理后事,一些极其私密不方便见人的信件和日记,都交给了多米尼克——重度的信任和对两人关系的认可——多米尼克不辱使命,进行了很谨慎的处理。什麽适合公诸于众,什麽适合销毁,多尼米克实在是非常了解“人类”这种动物。

  这也是她一直掩饰身份的原因。人人都说性是世界上最神秘的东西,我本人也几次亲耳听人说:再性感的对象,只要给你上过,你翻身下来,对方性感就立刻减半了——动物性的体现吧?多米尼克在《O的故事》里完全没涉及任何性带来的快感。性很神秘,性可以通过皮鞭无限拓展、无限膨胀。然而,再拓展、再膨胀,性也永远居于爱之下,多尼米克想给你呈现的,是告诉你怎样搞一出儿彻底脱离的动物性的、最不纯粹的、专属于人类的、完全是由于心中的爱意而派生出的——性,跟动物的荷尔蒙分泌后扑倒一个雌性,有最根本性的区别。连极乐的“性快感”,在“爱”之前也是渺小的——人之所以为人。

  波朗后来卧床不起。耄耋之年的他鬓发苍苍,魅力还在吗?不知道。只知道他的情人,多米尼克,在他的榻边,望着他,胸中涨满了柔情和不舍——她知道这个男人要永远地离开她了,肉身将灭,何以为继?她再次提笔,写下一篇《堕入情网的女孩》,希望在情人生命驶入终点前,再次给他确认:我爱你,我一直爱你,这爱意热烈,持续,没有休止,没有低谷,是你的爱激励我做了超出我能力的事情,我竟然写出了一本《O的故事》这样的小说,你像造物主一般创造了我,我愿意把所有的一切奉献给你,只要你要,只要我有。——你的“安娜”——安娜是多米尼克少女时期的闺名,她几十年了未再用过了,拿出来,署在给波朗的情书的末尾。

2014年3月11日 推荐

王大姿

媒体人,为《南方人物周刊》等杂志供稿。用冷静理性文字,书写人间狗血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