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禹担责到船长殉职

  近日读书,看到西汉文学家刘向所著的《说苑•君道篇》中关于大禹主动承担责任的文章,联想到古今中外的一些轶闻典故,很受教益。

  大禹是上古时代夏后氏的首领,因奉舜之令治理洪水十三年,领导民众疏通江河、兴修沟渠,三过家门而不入,深受人民的爱戴。禹被舜推荐担任部落联盟首领后,一次外出,见一犯盗窃罪的犯人。下车问而泣之,左右曰:“夫罪人不顺道,故使然焉,君王何为痛之至于此也?”禹曰:“尧舜之人,皆以尧舜之心为心;今寡人为君也,百姓各自以其心为心,是以痛之。”当即命侍从取出一块龟板,在上面刻了八个字:“百姓有罪,在予一人”,然后下令把那个犯罪者释放了。按常理说,社会管理机构,层层有人负责。对于平民百姓所犯的罪过,作为天子级别的领导,能承担个领导责任就已经是高姿态了。然而,大禹却主动视为自己的罪过,这是一种十分难得的崇高品质,也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意识。

资料图:记忆中的老船长
资料图:记忆中的老船长

  由一国之君的大禹,笔者想到了“泰坦尼克号”豪华游轮上的老船长。当船体触冰、海水已经漫入E层、船头逐渐下沉的时候,船长史密斯在明知救生艇不足的情况下,下达命令让“妇女儿童优先”逃生。最后一艘救生艇离开泰坦尼克号,留下1500多人等待死神到来。老船长向电报员布莱德和菲利普示意可以离开岗位后,自己径直走向舰桥,与船体共沉海底。用宝贵的生命维护了船长的尊严,演出了一曲感天动地的忠于职守的千古绝唱!

  从中国古代圣贤大禹到以身殉职的外国老船长,所体现的都是一种可贵的责任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其实,大到一个国家或一地区,小到一个单位或部门,都可以看作是一条船——尽管有大有小,作为主要负责人,亦可以看作是船长——“船老大”。既然是船长,就不能不履行船长的职责,甘于同自己所服务的船共存亡。否则,就是不称职或者叫做“社会角色失调”。

  透过大禹和老船长的行为,我们看到,作为一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责任更胜于能力。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责任意识历来是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党所担负的历史使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都要求真务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岗位。勇于在工作中担当使命,带头承担应有的职责,从工作中体现自身价值。勿庸讳言,在现实生活中,在社会管理中,逃避责任、推诿扯皮的事却时常发生。作为负责任者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岗位不在状态;敷衍塞责,逃避责任;要责权统一,尽职尽责,遇到权力往里揽,遇到责任往外推。从而,导致一些地区食品安全、矿难及交通等重大事故不断发生,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和恶劣的影响。责任意识在群众眼中是最重要的意识,不负责任的行为在群众眼中是最可憎的行为。正如俗语所言:“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里所说的“当官做主”,就是要在职尽责。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在。自古以来,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一直都是构成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也是社会管理中的重点所在。一般说来,在这些矛盾中,管理者都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占主导地位。无论是贵为天子的大禹,还是身经惊涛骇浪洗礼过的老船长,在其所负责的地域或部门,都是决定事物发展方向的主导者,其行为不但影响着事物的发展,还会影响到部属的行为规范,甚至成为某一时间和空间的精神楷模。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作为领导者若能够以身作则,经常检点自己,像大禹那样以对天下的博爱之心,善于从群众的过失中寻找自己应负的责任,为官一任,振兴一方;像老船长那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与岗位共存亡,就能成为一个好的领导者,为当世造福祉,为后世所缅怀。这样的社会也必定会是和谐社会。当然,这需要当政者具备崇高的理想境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否则,就只会沦为世人所鄙视、后人所唾骂的千古罪人。

2014年1月14日 推荐

李庆年

青岛作家,出版《上善若水》《戎马行》等多部散文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