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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青岛黑老大聂磊:10年屡犯大案不留案底(组图)

2013年09月18日08:5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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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青岛黑老大聂磊:10年屡犯大案不留案底(组图)
重庆 百多人“公安队伍”当黑保护伞 老百姓最耳熟能详的警匪勾结案,恐怕要数2009年轰动全国的重庆打黑了。在这次风暴中,重庆全市公安系统有20多位处级以上官员因涉黑被掀翻落马,处理警员达100多人。这其中包括了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建、经侦总队原总队长陈光明、治安总队原总队长李虹、交通管理局原局长陈洪刚等多名身居要职的警员。 彭长建的落马让人十分意外,在被带走调查前,他还是此次打黑风暴指挥部的成员之一。2010年2月一审时,彭长建几次泣不成声请求轻判,但最终仍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追回其受贿所得471万元与来历不明巨额财产460余万元上交国库。 陈光明的前途曾和她的名字一样光明,她当过十七大代表、全国十大女杰、全国劳模,也曾是全国省级公安禁毒战线上唯一的女总队长。现在,网上还能搜到《陈光明:警界女杰》的文章。然而直到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落马后人们才知道,陈光明一直是他的情妇。她因此被免去一切职务,提前退休。 湖南 放“阎王债”的公安局长 2007年12月27日,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石宾等52名被告人,因涉黑案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石宾所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等15项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 案发前,王石宾任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永州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永州百姓曾多次举报当地的黑社会团伙,该团伙利用赌博和高利贷陷阱,将当地多名私企老板拖向深渊。据统计,永州先后有不下30位资产达数千万的老板因为涉赌而濒临破产。王石宾不仅充当黑社会团伙的保护伞,还直接参与放高利贷,数额达4500万元。他本人甚至被称为永州的“地下银行行长”。 有人求王石宾办事,送上几万元钱,都会被他挡回去。他就要求对方向他借100万元,月息1毛。王石宾这种手法被当地人称为“阎王债”,每月获利息10万元,至少半年才允许还。这样,一次他就可得利息60万元。 广东 “红顶黑老大”死在乱枪下 2005年2月24日,时为广东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的龙杰锋驾车出行时,被两名持枪男青年连开3枪打死。当晚,四会许多群众自发走上街头燃放鞭炮,不少酒吧免费供应酒水,以示庆祝。龙杰锋的背后,是名震四会的黑帮组织“龙兴社”,他正是这个团伙的老大。因为警察和黑社会的双重身份,他被人称为“红顶黑老大”。 一个例子就能看出龙杰锋在当地的嚣张程度。2000年10月,四会市龙华夜总会门口发生一宗故意伤害案件。接报警后,当时在东城派出所当民警的龙杰锋到达现场,发现是自己的马仔正在与他人斗殴。他不但没有履行职责,反而大喊“打死他”,并参与追打,其中一人被打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如此恶劣的事件,竟没有让龙杰锋受到丝毫影响。 一个普通民警的能量绝不至此,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和治安股股长张伟洲是龙杰锋背后的“靠山”。龙杰锋被枪杀后,张伟洲甚至打电话叮嘱黑团伙“龙兴社”的骨干:“不要搞事,让龙杰锋有机会盖党旗。”最终,陈国阳因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获刑8年半,张伟洲获刑6年。 福建 涉黑警察做局枪杀“劫匪” 2001年,福州不法商人徐承平与陈信滔、陈信华、卞礼忠发生经济纠纷。徐通过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给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刘雄打电话,让刘设法击毙卞礼忠。随后,徐承平伙同刘雄和福州市晋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队中队长郑军等人将卞礼忠诱骗到一个旧车交易市场的办公室内,刘雄、郑军等人隔着玻璃向卞礼忠发射子弹150发,致使卞礼忠身中数十弹身亡,并且伪造了卞持枪抢劫被警方击毙的现场。第二天的《海峡都市报》甚至在头版头条刊发了“黑社会头目”卞礼忠中弹身亡的照片,标题为《持枪抢劫,毙了活该》。 同时,徐承平还指使人向法院、公安局作伪证,指证陈信滔、陈信华、卞礼忠敲诈勒索,致使陈信滔、陈信华曾被错判3年有期徒刑。 2007年6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徐承平、郑军被判处死刑,刘雄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涉案副局长王振忠于2002年逃往美国,为公安部通缉要犯。有报道称,其在2007年因癌症在纽约死亡。 治安、刑警、特警均有人被抓 青岛警界“黑档案” 本刊记者 肖莹 本刊特约记者 吴明军 于国铭,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 冯越欣,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 陈鹏,青岛市公安局团委书记; 王晓青,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葛强,青岛市市北区治安大队大队长; 辛克水,青岛市市南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 这是近日各媒体经过一番调查之后,总结出的“涉聂磊案而落马”的青岛警方重要人员名单。 一位青岛方面的知情人士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青岛就是个香饽饽,更是一个大蛋糕,谁都希望在这里分到一杯羹,以致一些公职人员贪赃枉法,甚至执法人员干出与不法分子同流合污的勾当。” 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决定进一步开放大连、秦皇岛、青岛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此后27年,青岛市不但经济总量稳居全国前列,更凭借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成为“中国最佳休闲城市”及“最佳海滨休闲城市”。 与经济发展同步壮大的,还有如聂磊这样靠娱乐业、黄赌毒等发家的黑恶团伙。他们为最大限度攫取及保护自身的利益,有意识地将自己的“联盟”扩展到执法系统中。 聂磊的这种“能量”,随着此次“青岛警界地震”显露出原形——青岛市下辖的七区五市之中,最核心的市南、市北、四方和李沧“市内四区”,集中了“聂磊的势力”。据了解,涉聂磊案的落马者,公检法系统几乎都有。尤其是公安系统,包括市局机关、分局、刑警及特警等均有人涉案。 局长成聂磊的“哼哈二将” 2011年9月29日晚,青岛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局长办公会议。晚上开会对公安系统的干部来说是常事,所以谁也没有在意。然而,几个小时之后,就有消息人士透露,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和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在会上被纪检人员当场带走。 于国铭和冯越欣,是这次青岛市公安局公布的14名涉聂磊案民警中职务最高的两个。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上,查阅到一篇发表于今年1月31日的报道,报道以《情系民生,铸就平安》为题,对于国铭调任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以来的工作成就进行了介绍。从报道中,可了解到于国铭的一些基本信息:“于国铭是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现任市北区政府党组成员、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从1979年参加工作至今,于国铭代表在公安岗位上一干就是30年……”根据文章介绍,30多年中,于国铭在“斗智斗勇的刑侦岗位”和“维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局长”任上,都有出色表现,曾“荣立一次个人二等功、四次三等功,获得过‘全省优秀青年民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和于国铭一样,冯越欣也是青岛警界的骨干,“业务、技能都十分出色”。《半岛都市报》曾在一篇对冯越欣专访文章中称,“曾经是扒窃、抢夺、诈骗等案件高发区的‘李村商圈’(李沧区一处旅游和商业中心)”,正是在冯越欣的治理下,“如今变得平静而祥和”。 冯越欣还喜欢舞文弄墨,今年8月他还在当地的“青岛论坛”上发布了一个网帖,标题为《李沧公安分局努力打造“平安夏季”》。他在文中写道:“为给全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消夏环境,7月20日晚,我区公安机关出动700余人次警力,对全区娱乐场所、旅馆业、治安复杂区域、暂住人口聚居地等开展治安清查集中行动,在全区设立30多个堵截点,13个流动警务室全部在岗在位,强化巡逻盘查,严厉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没想到,一个月之后,冯越欣自己成了被“严厉打击”的对象。 有媒体报道,冯越欣敛财的手段之一是指使其掌握的黑恶团伙参与暴力拆迁,将由此得来的“灰色收入”揣进腰包;“取保候审”也成为他敛财的工具,“据有的嫌疑人家属透露,为达到取保的目的,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要给他送几万至数十万不等的钱才能让其‘点头’”。不过,此内容是否属实,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确认。 这两位分局局长究竟与聂磊案有多少牵连,现在依然是一个谜。在坊间,有人戏称“两个公安局长就是黑老大聂磊的哼哈二将”。记者曾在青岛公安系统进行过采访调查,但大多数人都表示“这个话题太敏感,不敢妄谈”。问到两人的口碑如何,有市民笑称:“听说不是太好。”一位中年人还告诉记者:“听说冯越欣被带走的那天,李沧区公安分局大院里有人放鞭炮。”此人随即又补充说:“只是听说啊,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此次与聂磊案有牵连的人员,还有于国铭和冯越欣各自的下属。为此,青岛市公安局在两人被纪检部门带走的同时宣布:“自当天起的15天之内,所有存在问题的警员应立即自首,期限一过,严惩不贷。”
(责任编辑:李毅) 原标题:青岛黑老大聂磊案调查:10年屡犯大案不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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