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
揭青岛黑老大聂磊:10年屡犯大案不留案底(组图) |
特警驾车为逃犯“开道”
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王晓青,是目前为止与聂磊关系最为明晰的涉案人员,也是最早落马的警界败类。
2011年2月1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在工作报告上就提到了王晓青: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王晓青徇私枉法,为两名网上通缉犯提供通讯工具、转移住所,企图使他们逃避法律制裁。王晓青,由此成为“严惩司法腐败犯罪”的典型案例性人物。
检察长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两名网上通缉犯”之一,就是聂磊。王晓青就是“地下组织部长”聂磊“一手扶起来的人”,也是敢明目张胆跟黑恶团伙一起混的警察。据悉,聂磊手下骨干外出“办事”时,常会叫上王晓青同行,而王随身携带的公安110对讲机,则使聂磊团伙成员在案发现场随时了解警员调度信息及出警时间,以便及时抽身。
在一次公安干警抓捕聂磊犯罪团伙时,一辆载着不法分子逃亡的车,左冲右突,接连撞毁多辆警车。而驾驶该车的,就是时任特警大队副大队长的王晓青。
但此前,王晓青一直以“警界模范人物”的形象留在青岛百姓的心目中。至今,半岛网上还挂着一篇2008年5月《半岛都市报》采访王晓青的文章。文章说,他在赴汶川地震救灾回来后谈了自己的感受:“最深的感受就是以后对生活的要求不要太高,活着就好。”当时他去地震灾区的事没有告诉父母,刚上初中的儿子一直为他“打掩护”,直到父母看到报纸说青岛特警去了汶川,才知道他上了前线……
据青岛知情者透露,聂磊在执法系统的扶持对象,通常是“能力和上进心较强,但自身尚无靠山的普通警员”。一旦选中目标,聂磊会动用自己的人脉与金钱为其铺平晋升之路,后者一旦被提拔重用,便会加倍回馈。比如,原青岛市公安局团委书记陈鹏,就是另一个替聂磊效力的“王晓青”。
出生于1971年的陈鹏,入警十余年来,一直奋战在刑侦一线,从一名普通刑警做到了市局刑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2008年,在第六届“青岛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中,他光荣当选。当年的颁奖词,成为对他以往工作成绩的总结:“陈鹏不畏艰险,勤奋工作,凭借一名优秀侦查员超人的胆略和过人的智慧,先后参与了上百起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特别是在侦破‘7·29’特大抢劫杀人案等60余起性质恶劣、影响巨大的恶性、疑难案件中,处处冲锋在前,发挥了关键作用,两次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然而,就是这名“市公安局最年轻处级干部”,却因涉嫌聂磊案,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目前,公安机关还没有公布关于陈鹏勾结聂磊的细节内容。
以“迅速瓦解嫌犯心理防线”见长的青岛市市南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辛克水和青岛市市北区治安大队大队长葛强等人,也同样因涉及聂磊黑社会团伙案“落马”。据《新世纪周刊》等媒体的消息,因涉及聂磊案,青岛警方还有多达上百名普通民警正在被调查。记者在青岛采访期间,也听到一些坊间传闻:有不少涉案民警已闻风出逃。不过,这些消息尚未获得青岛警方的确认。另可以证实的是,除了警界,青岛市检察院一办案人员也被确认在办理聂磊案过程中“落马”。
一位熟悉该案的内部人士向媒体透露:“聂磊案和落马官员案原来都是青岛方面负责侦查,目前已经移交给了山东省检察院,青岛方面已经回避了,由省检察院对该案进行重新侦查。”
“黑白勾结”成了“传统”
事实上,“黑白勾结”的现象,此前也曾在青岛屡次被“曝光”。
2000年,因为一些地方黄赌毒现象泛滥,国务院办公厅针对这个问题部署了专项治理行动。当年6月初,公安部治安局工作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青岛几家娱乐场所进行了暗访,拍摄了录像。当年6月2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者跟随公安部治安行动总队的人员一起,在山东省公安厅相关人员的配合下赶往青岛查处。
据央视记者周墨事后回忆:“当晚8时,工作组向时任青岛市公安局局长的万国忠宣读了公安部查处令,限令6月29日之前,也就是当晚12点之前,必须清查暗访中发现问题的7家娱乐场所。”查处行动时间定为当晚10点半。
9点过后,青岛市公安局的大院里陆续有干警前往集结。到公安局后,所有人员将手机、呼机等关闭。时间已过11点,人员基本到齐,但“不知是为什么,始终按兵不动,11点半都过去了,行动人员才出发”。400多名警察分成了7个小组,同时行动。
周墨至今清晰记得:“我们和公安部的同志一起,先跟一组行动人员去青岛丽晶大酒店。这是一家五星级大酒店,也是暗访中发现问题最为严重的地方。到达现场,干警们冲向二楼的赌场。结果里面却空无一人。但在红色的地毯上,赌博留下的印痕清晰可见……接着记者又随干警们赶往一家夜总会,到达现场一看,此前暗访时门庭若市的地方竟也是空空荡荡。”
最终,公安部组织的这次突击行动失败了。后来,根据这次行动编辑而成的专题片《青岛黄赌毒》,在播出后因“没抓到人”而引人深思,同时也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重视。很快,公安部责成山东省公安厅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彻查。当年7月29日,万国忠向青岛市委提交辞呈;8月9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免去万国忠公安局长职务。后调查显示,万国忠在公安系统的儿子多次收取娱乐场所保护费,和其关系密切的四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伟故意泄密,导致清查行动受挫。9月19日,万国忠在“双规”期间畏罪自杀。
发生在2007年的另一宗轰动青岛的涉黑案,也有“公安人员的身影”。该案的主犯叫张韶军,他和同伙在李沧区制造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据北京一位参与处理该案的律师透露,因该案与聂磊案同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某法庭审理,所以他了解一些内情。在聂磊案中落马的一位公安局官员,同时也是张韶军黑恶团伙的保护伞。
2011年9月30日,微博上有消息称,青岛市公安局前局长王永利被“双规”。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称“有知情人士也向记者透露,王永利目前在外地接受‘双规’”。不过,目前尚无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确认。
记者在青岛采访期间,曾听很多人感慨:“青岛是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在青岛当公安局长,其实也是一个‘高危职务’,坐在火山口上,你不去找别人,别人也会想方设法来找你。”短短10年间,青岛市公安局就换了4任局长,足见这个位置并不好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