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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保障房并轨后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2014年08月04日17:28
来源:搜狐青岛

  问:青岛保障房并轨后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答:

  保障性住房并轨后 申请需要4个条件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低收入户籍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统一按以下标准执行: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据青岛市统计局2013年公布的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额为2936元,即不超过2936元);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符合以上条件、尚未取得实物保障的家庭,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租赁补贴: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市区低保和低保边缘标准(2013年市区低保标准为540元/月,低保边缘标准为810元/月。即不超过810元/月);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保障房 需满足3个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保障房 需要满足3个条件:

  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 (聘用)合同;

  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新就业职工申请市区住房保障 须满足3大条件

  新就业职工申请市区住房保障 必须满足3大条件:

  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

(责任编辑:姜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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