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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办理

2014年07月08日08:06
来源:搜狐青岛

  问:青岛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办理?

  答: 申请从居民养老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城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申请办理转移手续;之后,由城保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相互联系为其办理转移手续;最后,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城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

  申请将职工养老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归集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保所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居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申请办理转移手续;之后,由居保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归集地社保经办机构相互联系为其办理转移手续;最后,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居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

  【办理时间】

  办理转移要求“三个15日”

  经办机构在给参保人员办理保险的转移衔接手续时,有时间要求,具体是“三个十五日”: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应确保15个工作日内,让参保人养老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好转移的各项手续。

  经办机构在办理相关信息查询录入,并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要办结有关转移接续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三个15日”的时间要求,在两类保险转移衔接过程中,各环节的要求基本是一样的。

(责任编辑:姜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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