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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男为小三"假死" 将狗扒皮穿衣伪造车祸(图)

2014年06月07日09:57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济南6月6日讯  日前,日照市莒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206国道莒县招贤镇路段,发生一起意外交通事故。由于这个路段车流较大,车祸又是发生在夜间,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尸体已经被过往车辆碾压的支离破碎,无法分辨。看似一起简单的车祸,民警却在车祸现场发现了很多的蛛丝马迹。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黑色帝豪轿车横在路边,车门大开,死者尸体连同衣物已经被过往车辆碾压得血肉模糊。视频截图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黑色帝豪轿车横在路边,车门大开,死者尸体连同衣物已经被过往车辆碾压得血肉模糊。视频截图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莒县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黑色帝豪轿车横在路边,车门大开,在国道中央,死者尸体连同衣物已经被过往车辆碾压的血肉模糊,衣服口袋中,还有4张血迹斑斑的百元大钞。

  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李炳辉告诉记者:“在衣物当中,混杂着被车辆碾压后的人体骨骼组织。当时初步判断,这可能是一起交通事故。……家人赶到现场,对现场的衣物进行辨认,发现现场的衣物确实是死者李某的衣物。”

  通过对汽车信息核对以及家属确认,死者身份,基本认定为李某。但是,现场留下的痕迹,却存在很多疑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如果发生车祸,现场遗留的人体组织应该非常多,即是被碾压成血肉模糊状态,(尸体)也会被拖得很长。”
民警发现,此次车祸后残留的尸体量,并不能达到一个成年人的标准。

  民警发现,此次车祸后残留的尸体量,并不能达到一个成年人的标准。

  是意外车祸还是故意谋杀?被撞后,肇事车辆又在哪里?死者生前,到底又是一个怎样的人?李炳辉告诉记者:“当时我们怀疑是不是尸体被转移,或者有其他的情况。”

  于是,民警对此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对现场的骨骼肌肉进行了提取,拿回去做进一步的鉴定。第二路侦查员围绕李某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发现他有很多不正当男女关系。”

  就当民警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情杀案件时,戏剧性的一幕却发生了:“通过法医DNA监测,我们发现这是用狗的尸体,伪造人的尸体,伪造的现场。”

  DNA监测报告出来之后,这起离奇的车祸变得更加朴舜迷离。用狗替死,伪造现场,意欲何为呢?前段时间,我们也报道了一个杀人骗保的案件,嫌疑人找到一个与自己相貌特征差不多的替死鬼伪造假现场。这次的故事,是不是故技重施呢?

 
视频截图
视频截图

  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李炳辉告诉记者:“给我们侦查员留下了非常大的疑问,好端端的人,为什么拿着狗的尸体,来伪造自己的尸体呢?”

  那么,当事人李某金蝉脱壳之后,人又到底去了哪里?民警随即对李某的身份信息进行了布控。

  “我们发现他在济南有个小情人。”事发第四天,民警截取信息,发现已经死亡的李某竟然在济南某银行开通了一张银行卡,并且有一万元的交易明细。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往济南,将李某抓获。

  嫌疑人李某被捕后,对故意施放障碍物,严重影响206国道行车安全的行为供认不讳。面对民警,嫌疑人李某交代:“我买的死狗,秃了皮,狗头砍掉,包了衣服里面。……就是不想让家里人找到我,以为我死了就行了。”

  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李炳辉:“你跟你媳妇为什么不和谐?”

  原来,嫌疑人李某与媳妇的关系一直不和谐,“因为我在外面有个小的。”李某说,为了达到离家出走,幽会情人的目的,李某自导自演了这出假车祸的闹剧。所幸,李某在国道施放的动物尸体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当晚我到了两三点,看到没事我才走的。心里也是很害怕的。”李某说。

  据悉,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无论李某的行为有没有造成实际伤害,法律底线,不容挑战。

(责任编辑:姜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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