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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新娘"回馈老顾客活动" 查不到账让顾客埋单

2014年03月12日15:42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3月10日上午,市民刘女士拨打了本报热线80889088,说她最近心里比较郁闷,因为觉得自己遇到的事没处说理,只能自认倒霉。

  记者了解到,刘女士这事儿还得从2008年说起。2008年3月份,延安二路上的薇薇新娘开展回馈老顾客的活动,提供优惠价全家福摄影100元一套,但全家福摄影当时规定的有效期是一年,刘女士开始还有顾虑,但工作人员的介绍给刘女士吃了一颗定心丸,“他们说他们不按照规定的有效期来执行,不管什么时候都可以来拍照片,即使过了有效期还是可以拍的。”于是刘女士订了两套全家福,想着一年来拍一套。

  2009年6月份,刘女士领着全家拍摄了第一套全家福,在此同时,薇薇新娘又搞活动,当时是价值798元的一套个人写真仅需要200元,有效期到2009年12月31日,但对方的回复依然是什么时间都可以来拍摄,刘女士觉得很合算,于是又为孩子订了一套个人写真集。刘女士还在2009年12月底,个人写真集优惠快到期的时候询问过负责自己业务的工作人员,对方让刘女士放心,过期肯定能拍摄。

  到了2014年1月底,刘女士接到薇薇新娘工作人员的电话,告诉刘女士店里正在清理前几年的一些单据,找到了刘女士在2008年定制的全家福摄影单据,希望她尽快将这张全家福的单据消费掉,于是刘女士便赶紧召集家人去拍摄了这一套全家福,然而当刘女士询问先前为女儿办理的个人写真集相关拍摄的事宜时,工作人员却回复称店里没有刘女士关于个人写真的相关登记。

  “当时我就觉得很生气,2009年12月底,那套个人写真集快到期的时候还询问过他们的工作人员,对方还让我放心,现在却不给拍了。当时负责的工作人员早就辞职不干了,这个事就等于是口说无凭了,我找谁说理去。”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将当时自己所办理的个人写真集的卡还有相关收据都给工作人员看过,对方也承认是他们分发的卡,但是因为财务上查不到刘女士的账目,所以不能给刘女士拍照,也同样无法退还给刘女士200元钱。

  “卡是他们发的,收据我也有,查不到账是他们财务上出了问题,这个问题怎么就让顾客自己埋单呢?”更让刘女士感到愤慨的是,当刘女士要求财务好好查查账目的时候,工作人员却以刘女士订购的个人写真集过期为由,拒绝给刘女士提供拍摄服务。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延安二路上的这家薇薇新娘影楼的工作人员,他表示那个卡片确实是他们发的,但是由于时间久远,当时的工作人员已经不在,相关的账目也查不到了,需要重新调查,希望刘女士亲自跟他们联系,说明情况后给刘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于刘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也联系了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过期时间没有超过两年的话,工商部门可以和商家协商继续执行服务,但是如果超出两年期限的话,那么将会不予受理,而刘女士的情况时间过于“久远”,所以这个钱和服务很难再追回。

  记者 潘立超 实习生 刘丽萍

(责任编辑:姜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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