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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条新政助推全民创业 创业补贴标准提至上万元

2014年02月18日07:27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设立10亿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扩大到10亿元、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增加到10000元、扩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范围……记者从青岛市2月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市政府办公厅签发一号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在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等方面提出了15条新政策,力促全民创业,2014年底前,全面落实城乡一体化就业政策。

  五年扶持5.7万名创业者

  2009年以来,全市累计扶持5.7万名创业者成功创业,带动就业20多万人。其中2013年扶持创业21357人,带动就业65363人。2012年青岛市被国务院表彰为首批全国创业先进城市。

  通过扶持创业有利于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从全国情况看,微型和中小企业已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近年来,本市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比例已达到全市的78%,对缓解就业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创业可以更好地带动就业,根据本市创业情况统计,1名创业者平均可带动3至4人就业。与此同时,创业还有助于提高劳动者整体收入水平,推动缩小收入差距。创业者创办的中小企业越多,中等收入人口的比例越高,失业导致的贫困人口比例就会相对降低。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主要目的是通过《意见》的实施,在2014年到2018年期间,全市完成创业成功率年均增长5%以上;年培训城乡劳动者8万人,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到85%;每年城乡新增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使城乡创业者在创业初始期、创业成长期和创业成熟期不同阶段,都可享受到资金、场地、培训等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青岛市的创业工作走在全省和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扶持创业备“双十亿”大单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为扶持创业,青岛市各级政府将舍得花钱,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和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都达到10亿的规模,在全省领先。

  2014年,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青岛市首次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市政府安排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10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基地、创业型街道(镇)和创业型社区建设等。

  2014年,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扩大到10亿元。目前,青岛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为 2.87亿元,其中市本级1.24亿元,各区市1.63亿元。《意见》规定,到2014年底前,市本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增加到8亿元,各区市担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2000万元,扩大后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为 10.2亿元。全市各类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均可按现行政策规定,申请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给予全额贴息。允许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创业者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并给予50%的贴息。

  创业补贴标准增至一万元

  根据本市现行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意见》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 ,对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其他创业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除创业补贴标准增加外,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范围也有所扩大。本市现行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开发补贴。《意见》将人员补贴范围由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人员;将补贴类型扩大到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的小微企业。

  “原先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要求创业者创办的是企业,这个门槛相对是比较高的。”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处长宋平表示,2013年全市发放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为 67万元左右,并不是太理想,有些需要这一政策的创业者,不符合条件,新政出台后,降低了门槛 ,即使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者,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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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培训不受户籍限制了

  2014年,青岛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很重要的一点是,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原先的职业培训,受户籍的限制,比如劳动者户口在一个区,但在另一个区就业,想在这个区培训,就享受不到各种补贴。”宋平表示,新政出台后,可以更方便劳动者就近培训。

  青岛将建立培训补贴标准与社会需求程度、培训成本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初、中级技能免费培训。在实施“转、调、创”过程中,组织职工开展培训,对不向社会输出失业人员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数额不超过该单位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创业型街道和社区有奖金补贴

  2014年,青岛市将启动创业型街道(镇)、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对经认定的省级创业型街道(镇)和创业型社区,可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和5万元的奖补。对按照全市统一规划,积极创建市级创业型街道(镇)、社区的,各区市可参照省级标准给予奖补。市政府根据各区市创业型城市建设情况和创业型街道(镇)、社区数量,给予各区市一定奖补。

  而评选认定20个市级创业就业培训示范基地,按照每个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市民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咨询

  据悉,《意见》下发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操作性文件也将逐步下发。具体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查询,也可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热线12333查询。

  2月19日下午14:00至16:00,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处长宋平 ,将做客网络在线问政,谈青岛市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市民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咨询。

(责任编辑: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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