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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部署2014年人社工作重点 将再调整最低工资

2014年01月26日16:28
来源:青岛新闻网

  青岛新闻网1月26日讯 26日上午,青岛市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3年工作并安排部署2014年任务。2014年,市人社局将全年工作细化为45个方面263项具体任务,大部分是事关民生的实事,其中初步确定2014年重点推进5个方面创新与改革。

  就业:实现城乡新增就业25万人

  市人社局局长纪敏表示,未来几年,以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主体的青年就业总量仍将处于高位,伴随城镇化战略推进带来的大量农村转移人口就业问题将更加突出。

  2013年,我市打破了传统城乡二元化就业结构,将有就业愿望和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政府扶持范围,初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政策体系,全市就业总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

  2014年,市人社局计划实现本市城乡新增就业2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1万人,困难群体就业率85%以上。另外,还将突出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其中,年内实现青岛籍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2%以上,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00%,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还将启动建设湛山创意工厂二期,设立10亿元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各类创业就业载体建设。

  社保:建立统一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2013年,社会保险方面,在不增加参保居民负担的前提下,青岛建立了大额医疗救助金制度,有效缓解了参保居民因病致贫等社会问题,全面构建起了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金和大病救助三个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2014年,市人社局将全年征缴企业社会保险费260亿元以上,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分别扩面净增5万人以上,城镇企业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分别扩面净增2万人以上。

  市人社局还将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工作,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和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出台门诊大病管理办法。此外,做好2014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工作,适时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人才:大力实施“111”引才工程

  2013年,在人才引进方面,我市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政策和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签发办法,推行优秀人才无障碍落户制度,出台首部引才“红娘”奖励政策,引进人才总量首次突破11万。

  “111”引才工程就是引进和培养博士1000人,硕士10000人,本科学历和专业技术人才10万人。2014年,市人社局将大力推进该工程实施进展,并推进青岛博士创业园区整体建设和青岛国际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谋划建设。

  会议上,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广正指出,2014年,青岛的人才工作将主要围绕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人才和海外人才四个主题开展。未来两年里,青岛在引进外国专家方面将有较大突破,特别是即将引进的德国专家建立高端智力团队,为中德两国政府间的重点合作项目中德生态园带来头脑风暴和智力支持。

  人事:推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改革

  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方面,我市研究制定了绩效工资与单位绩效、个人绩效“双挂钩”办法,探索建立新的公务员管理制度,启动了第一批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

  2014年,市人社局将稳步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组织做好首次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工作;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探索建立基层招人留人长效机制。另外,还将完善公务员考录规章制度,将市民监督扩大到从公务员考录笔试到体检的各个环节,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建立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开招聘制度,确保就业机会公平。

  另外,我市将按照国家、省政策,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在县以下机关试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在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公益事业单位开展与行政职级脱钩的职员制改革试点。

  劳动关系: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14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出台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规定。此外,我市还将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工作。根据省统一部署,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市人社局还将探索建立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新模式,争取试验区创建方案早日获批,探索建立符合青岛实际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机制。(记者 谢小真)

(责任编辑:袁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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