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保险公司的,恭喜您成为我们的幸运客户,现在您可获得我们公司免费赠送的一份某某意外险,您可以免费试用,不需收取任何费用……”类似这样的电话,很多市民表示曾接到过。业内人士表示,电话推销保险成本低,方便快捷,但要提防被他人利用,套取个人信息诈骗钱财。
保险电话营销,扰民的陷阱
天上掉的
未必是馅饼
“您好,我是XX保险的客服专员,经过系统评测,您是我们的优质客户,现在有一份专属的回馈活动给您。”不久前的一个下午,吴小姐接到了自称某保险客服人员的电话,而她的手机显示的号码也是400开头的客服电话。
出于礼貌,吴小姐没有挂机,耐心听取了这位客服的介绍。“这次的赠礼内容很丰富,有两项,下面就由我为您介绍一下。首先是一份意外保险,为期1年,完全免费。只对我们公司的优质客户派送。”由于吴小姐酷爱旅行,平时出差的频率也比较高,所以她对这一项服务倒是有点动心。
“第二项礼遇是一个超值的理财服务。您只需每天省下一点零花钱,每月向我们公司的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存款,存满8年后就可以全额拿回,还能享受到18%的收益。”此时,有些理财常识的吴小姐感觉有点“跑偏”了,“我以前在网上看过类似的推销手段,说是理财产品,实际上到手的是一张保单,所以我就直接告诉了客服人员我只想要第一项赠礼,对第二项计划不感兴趣。”
让吴小姐没想到的是,客服人员告诉她,只有签约第二项理财计划,才能享受到1年的免费意外险。“客服还一个劲地问我,是对第二项计划哪里不满意,说这种机会千载难逢,总之,噼里啪啦说个没完。”面对客服人员的不断追问,吴小姐只好在明确表示没兴趣后直接挂断了电话,“也顾不得什么礼貌了,只想早早结束对话。”
事后,吴小姐长了个心眼,她到网上查询了一下类似的理财计划,发现网友普遍反映实际花钱买到的是一份保单,而且年限从8年至15年不等,要到期“赎回”后才能获得一定收益,若中途想要退保,是无法拿到推介时所说的高额收益的。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和吴小姐想法一样的人很多,接到短信或电话一般都会不予理睬。“我们做过统计,打去赠送保险的电话100个里面难有1个被激活。”岛城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赠送保险的方式除了电话和短信赠送外,还有通过购买银行产品或者办银行卡的途径赠送的。然而,不论什么方式,激活率都不足1%。
谁出卖了我的信息
面对保险公司频繁的电话攻势,不少市民深有“被骚扰却又无奈”之感。
“开会也打,吃饭也打,来电多到我都开始产生幻觉了,老是觉得电话响了,并且对方在我多次拒绝后还面不改色地问我什么时候再打来洽谈方便,本来以为加入黑名单就可以解决,回头一看,拦截电话比一天的来电还多!”深受保险公司电话之困的李成鹏向记者抱怨道,虽然他们态度好到没话说,可是谁能忍受这种“轮番轰炸”啊?
“一般大家都知道,打电话时,对方直接将电话挂断,肯定是有事不方便接听。可是保险电销可不管这么多,执著的话务员一直都会打给你,直到接通为止。即使你说正在开会,对方也会不厌其烦地将要说的事情说完。”但实际上,比起一波又一波的来电“骚扰”,个人信息是否遭到泄露更让李成鹏感到担忧,“我从来没有跟这些保险公司联系过,我的个人信息又是谁泄露出去的呢?”李成鹏说,自己也多次询问对方如何得知自己的信息,对方都不正面回答,有的只说是通过行业的统一系统得知的。
“赠保”成推销“敲门砖”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市民都曾接到过保险公司的“赠保”电话。记者了解到,通过电话推销产品的销售方式,这几年在财险和寿险公司均很盛行。部分保险公司还成立了专门的电话营销部门,招收了很多电话营销员,其主要职能就是通过电话推销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为什么热衷赠送免费保险?岛城某国有保险公司张经理向记者透露,赠送保险通常适用于一些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赠送的保险多是一些意外险,多数保期为一年。“由于保额分为2万、4万、5万等多种,所以保费也不相同,比如2万保额的意外险,保费大约只有50元,所以赠送保险的成本并不高。但是一旦接受保险后,公司可以得到被保险人详细的客户资料,便于以后推销其他的险种,赠送保险其实就是挖掘客户资源的一种方式,以此可提高公司知名度,扩大公司的市场覆盖率。”
据了解,电话销售是在2003年引入国内寿险业的。目前,岛城超过三分之二的保险公司都已涉足此项业务。
另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电话销售的缺陷,保险公司其实心知肚明。“销售人员进行销售时,为了让客户下单,会模糊一些概念和条款,如果碰到有一定购买预期的投资者,电话推销往往会促成买卖。”
谈及保险公司大量赠送保险的原因,该人士坦言,监管部门不允许保险公司电话陌生拜访,所以将赠送保险作为“敲门砖”,一旦对方接受了免费保险,便不再是陌生客户,保险公司后期也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电话拜访,推荐其他险种了。
记者同时了解到,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征求意见稿)》中对赠送保险做了具体规定,保险公司向普通消费者赠送保险的,对每人所赠送保险的保费不得超过100元,向购买保险产品的投保人、被保险人赠送保险的,所赠送保险的保费不得超过该客户首年保费的5%和100元之间的高者,赠送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保险的,应当依法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电话号码“随机拨打”
采访中张经理坦言,之所以目前公众对保险电话营销有相当程度的“反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有部分保险代理人获得个人信息后就开始拨打电话,进行推销,在过程中还采取了“蛮缠”的方式,致使保险电话营销的形象被打了折扣。实际上。“电话号码是随机拨打的,这是一种常见的电话保险营销手段,其目的是通过赠送保险与客户建立联系,获得你的详细个人资料,如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家庭成员信息等。”
鉴于不少市民反映的保险电话销售“扰民”现象,中国保监会于近日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针对保险电话销售出台了更为严格的规范措施。根据《通知》,电话销售行为不得在每日21时至次日9时进行,同时对于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建立禁止拨打名单。
“作为消费者而言,在接到此类电话时,应明确自己的态度,究竟是买还是不买。如果不买,应在电话中明确表明,而不可模棱两可,以免给保险公司留下说辞。如果考虑买,可要求保险公司先寄送书面保险合同,同意保险条款后再允许银行扣掉保费。”青岛泰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提醒道。
“很多时候保险公司委托其代理机构开展电话保险业务,尤其是掌握投保人银行卡信息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银行,因此,消费者应在接到电话时询问是保险公司还是其兼业代理机构打来的电话,如果是银行作为兼业代理机构开展电话保险业务,此时直接从银行卡中扣除消费者保费的可能性较高,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记者 张佳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