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6日讯 今天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姜大明为国土资源部部长。
1953年3月生,山东荣成人。黑龙江大学哲学系毕业,大学文化,哲学学士。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
1969年9月至1975年4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战士、班长、副排长、团政治处新闻报道员;
1975年4月至1977年3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团政治处书记;
1977年3月至1978年3月黑龙江省国营锦河农场办公室秘书;
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学生、党支部副书记;
1982年1月至1984年6月团中央组织部干事;
1984年6月至1986年1月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
1986年1月至1987年4月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处长;
1987年4月至1990年6月团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1990年6月至1991年12月团中央组织部部长;
1991年12月至1993年5月团中央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3年5月至1998年2月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其间:1994年10月至1996年5月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系技术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1996年3月至1996年5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8年2月至1998年6月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
1998年7月至1998年8月山东省委常委;
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0年12月至2001年7月山东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其间: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1年7月山东省委副书记。
2004年1月31日中央批准姜大明同志任山东省济南市委书记。
2007年6月13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姜大明为山东省副省长、代理省长。同年6月28日,在中共山东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副书记。
2008年1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