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社区广告
> 新闻 > 青岛民生

邵峰晶建议制定《反浪费法》 增设反浪费部门

2013年03月06日15:26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原标题 [反浪费,国家得有“法”管]
邵峰晶在修改《反浪费法》议案。
邵峰晶在修改《反浪费法》议案。


  本报北京3月5日电(特派记者高亮 朱艳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能否坚持下来?这也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不少代表和委员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建议。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市政协副主席邵峰晶提出了尽快制定《反浪费法》,用法律来约束这种原本是道德领域的行为。

  采访中,邵峰晶认为,除了“舌尖上”的浪费之外,其实浪费存在于很多地方,如商品的过度包装、道路等工程的反复拆建、积重难返的文山会海乃至贪污腐化等等,这些浪费甚至比“舌尖上”的浪费更为严重。

  “单纯地靠道德来约束浪费的行为收效很低,我们需要用技术性更强、操作性更强的法律来保护。”3月3日中午,当记者见到邵峰晶时,她正在修改自己准备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浪费法》的议案”,要用立法的形式来治理“浪费”。她认为要根治这一顽疾,除了加强对党政部门的纪律约束和增强国民的爱节约反浪费意识之外,还需要把杜绝浪费提高到国家法律层面上,加快立法,通过将反对奢侈浪费纳入法制轨道,以形成崇尚节约、杜绝浪费的长效机制。

  邵峰晶告诉记者,对控制饮食浪费进行立法看似可操作性不强,但实际上一些发达国家早已开始实施相关的法律。以餐饮为例,德国被认为是处罚餐厅浪费最严的国家,一旦发现有人浪费,会依法对其予以相应罚款;意大利的餐厅严禁设置“最低消费”;巴西从1998年开始就在推行有关避免食物浪费的法律;韩国推行餐桌节约计划,餐馆能向顾客提供把饭菜吃光的标准菜单或能让顾客把吃剩下的饭菜打包带走,就可享受减税等优惠;在瑞典,普通民众只要发封邮件到政府部门,就可以索要该部门在某个酒店或餐厅消费的有关信息,政府的经费支出,都能在网上查到。

  《反浪费法》制定的难点在哪?邵峰晶告诉记者,首先是浪费的违法范围和行为,如超过什么标准购买公车算浪费,公款吃喝超过多少算超标等等具体的行为。同时,执法的主题部门要明确,邵峰晶建议,在目前的阶段,执法的主体部门还应该是相关的纪检监察部门,随着时间的推移,要让所有的公众参与到监督中来,“比如有些发达国家,只要你有浪费的行为,不用等到执法部门来管,周围的邻居可能就把你给举报了。”

  同时,邵峰晶还建议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增加反浪费职能,同时增设反浪费专职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浪费工作。在确定浪费造成的损害时,应当审查浪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社会危害和影响。纪检监察部门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浪费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搜狐青岛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