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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车险被指缩水 赔付的钱比维修费少两千多

2012年12月07日11:44
来源:环球网
原标题 [平安车险被指缩水 赔付比维修费少两千多]

  环球网青岛频道12月7日消息 近日,青岛市民王先生的汽车出险,平安车险给出的定损金额比实际维修费用少了两千多元,王先生对此非常不满。记者了解到,车险定损金额较实际费用低的情况时常出现,然而对于保险公司的单方评估,车主想要“翻盘”却困难重重。

  爆料:车险定损与实际维修相差两千元

  据王先生介绍,自己的汽车停在路边被撞,由于肇事者逃逸,修车的全部花费由王先生一人承担,于是他联系了自己所投的平安车险,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为4000元,但当王先生拿着这笔钱去维修店维修时却被告知,根据保险杠、大灯、水箱等零部件的损毁程度,维修费用至少为6000元。“定损金额与为什么与实际维修费用相差这么大?”王先生对此很不满。

  记者上网搜索发现,车险理赔中,定损金额低于实际维修费用的情况非常普遍。2009年,南京一辆商务车在高速公路上爆胎导致事故,当时保险公司为车辆定损的金额为5820元,当事人对定损金额持异议,随后请当地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再次定损,鉴定结论为损失30500元,是先前保险公司定损金额的5倍之多。

  无奈:保险公司普遍少赔 想“翻盘”成本高

  对平安保险公司定损金额持异议的王先生告诉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自己曾打算请物价局再次定损,然而考虑到定损花费较高且对保险公司无约束力,只得作罢。据悉,车辆定损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区片交警大队委托物价局进行定损。

  “我们曾经接到过当事双方不赞同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由交警大队申请再次定损的案例。”青岛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保险公司定损是一种商业行为,定损金额‘就低不就高’,因此纠纷时有发生,近年来物价部门重新定损,并进行调解的案例非常多。对于王先生所遇到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车损鉴定费暂由王先生先行垫付,费用大约在400元左右。

  “不过,保险公司经常不认可物价局的定损金额。” 青岛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法先生坦言,由于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所定损的金额对保险公司并无约束力,因此只能作为参考,王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物价局定损金额可以作为重要证据,对法院的判决起到一定作用。

  “与保险公司打官司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 王先生称,自己经过多番考虑还是决定向保险公司投诉以寻求更多赔付金额。

  山东鼎海律师事务所范秀利律师认为,车辆出险定损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评估行为,车主对保险公司定损额持异议时可准备好证据到法院起诉。范律师建议,车主可准备好维修项目清单及发票,以此为证据向法院提起申诉。“若维修项目及费用真实发生、维修费用符合市场价标准且实际花费超出定损金额,在这样的情况下车主应该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环球网青岛频道 郑贻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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