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取暖费已经开交一段时间,许多市民在小区内看到,今年取暖费价格不变,仍为30.40元。他们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今年煤价跌得厉害,为何取暖费却没有降?一边是居民抱怨取暖价格随涨不随降,另一边是供热企业称微利甚至亏损经营。近年来,公众不仅对取暖费产生过质疑,包括水费、电费等关乎民生的公益事业的收费定价均引发过质疑和不满……[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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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今冬供暖价格不降

煤价持续走低 市政公用局:供暖价格不降

随着煤价走低,供热价格调整的说法不胫而走。对此,市政公用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我市居民采暖价格为30.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2008年,由于煤价大幅上涨,将采暖价格调整为30.40元,对应的煤价每吨605.55元。目前煤价回落至每吨660左右,但仍高于对应的605.55元,不宜调整……[详细]

关键词取暖费为何见升难见降?


去年以来,煤炭市场一直很低迷,从8月开始,山东地区煤炭价格强势下跌。其中动力煤平均价格是550多元/吨,跌了10%。以精煤为例,去年1月份价格较高是1450元/吨,去年9月份跌至900多元/吨,如今的价格是700元/吨。目前煤炭平均价格为600多元/吨,同比下跌25%。“煤炭价格是从2008年开始大涨的,到高峰后,这两年开始下跌。”一家煤炭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称,无烟煤的价格跌得较少,目前是920元/吨。


“取暖费涨价时,都说因为煤炭贵了,成本升高,但是现在煤炭价格一路下滑,供热怎么不降价呢?”网上关于取暖费不降的话题有许多市民参与讨论,对煤价下跌后,取暖费问题网友心中都有很多疑问。“大家都在说取暖费该降降,我也觉得奇怪,照说今年煤价降了很多,暖气供应主要靠煤炭,煤价都降了,怎么也不给我们降点儿取暖费?”家住延安三路的刘女士说,每年冬天他们家都申请供暖,自己对取暖费问题也非常关注,2012年就听说煤炭价格下降,心里感觉很高兴,盼着取暖费也能降点儿,可是2012年没降,听说今年煤价跌得更厉害,她到供热公司交取暖费时一看,价格还是和去年的一样,她问供热公司原因,对方也没给答复……[详细]

关键词煤价下降不抵成本上涨?


青岛一家热企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热企采用的是自行购煤方式,很多企业都是垫资煤费,先用煤后付钱,所以热企基本都是要提前贮备煤炭,这样的话煤炭的价格还是上一年的价格,去年11月至今年3月份是供热季,所以价格较高,进入5、6月份开始走低,预计10月份,各省市热企开始大量采购,煤炭价格也将有所回升。


除煤炭价格影响供热成本外,工资、电费、维修费等较前几年的价格也是在不断攀升。“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热企锅炉都需要进行环保改造,烧一吨煤大概需要近两百元的环保投入,其他成本有所增加。”这名负责人说,就算煤价下跌到600元/吨,热企财政大都处于亏损状态,背负的债务量较大,即使煤价下降,供热成本降低,也很难扭转亏本的局面……[详细]

关键词热企:供热价格与成本严重倒挂



近日青岛公布了2012-2013供热季的供热成本,每平方米在41元以上。青岛供热企业表示,现行居民采暖用热价格是2008年制定的,供热价格为30.4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对应的供热企业到厂煤炭的价格为每吨605.55元,远低于当年实际到厂煤炭每吨863元的均价,供热价格与成本严重倒挂。

关键词供热办:取暖费由物价部门负责



据业内人士介绍,煤炭约占供暖企业成本的60%以上。市供热办孙科长表示,供热办的主要工作是负责供热的日常运行、服务和用户发展工作,还有制定整体的供热规划,关于取暖费多少,如何收取的问题,是由物价部门主要负责,供热办是负责密切配合物价部门,包括调研供热问题和辅助测算煤炭价格。

关键词青岛现行采暖价格定于2008年



青岛市现行居民采暖用热价格是2008年制定的。当初确定的调价水平是在充分听取了听证会代表意见,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后出台的。价格调整水平并没有按成本完全到位,只是考虑消化了部分煤炭价格上涨因素,没有考虑消化其他成本上涨因素。2008年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平均价格达到每吨863元(按5千大卡折算,下同),供热价格与成本严重倒挂,只考虑煤炭价格上涨因素实施煤热价格联动,经法定程序,市内三区居民采暖用热价格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调整为30.40元,对应煤炭价格为每吨605.55元,因煤炭价格上涨而增加的居民采暖供热成本,由企业、政府和居民共同承担。

关键词基本热价和分户计量哪个合适



2008年,我市已制定了居民采暖用热分户计量试行价格。市物价局在《关于调整市内四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分户计量试行价格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为12.16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计量热价为36.25元/吉焦。


据了解,在现行政策和标准条件下,用热户的具体用热情况不同,部分居民用户能节省部分费用,但也有部分用户高于按面积收费的费用。特别对于保温隔热效果差的老式建筑,按热计量表计费可能会明显高于按面积计费。

关键词供热季来临 我们需了解的注意事项

要算清楚使用面积

根据规定,使用面积原则上以《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档案载明的数据为依据,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由供热单位与居民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供热单位请有资质的机构统一测量,费用由供热单位负担。如果市民对测量结果有异议,想自己请有关机构测量,费用需自行承担。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封闭阳台与房间等连在一起的按全面积计算;原设计有隔墙(隔断)等间隔,且未改变原设计的不算计费面积,隔墙(隔断)等拆除后与房间连为一体的,按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算。对装有散热器并用热的阁楼、地下室等,按房地产权属档案载明的使用面积计费,没有权属证明的,按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算。

试压时家中要留人

高科热力、华电、泰能热电等公司了解到,他们已经开始充水试压。市供热办提醒用热户,供热企业充水试压期间,一定要看好时间并家中留人。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充水试压,提前7日通知用户。在充水试压期间,用户家中应留人看守。如果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漏水等异常情况,可立即拨打供热单位公布的供热站(换热站)电话。

三部位要仔细查看

试压时用户要自行检查家中的散热器、管道、阀门等采暖设施有无异常,手动跑风是否关闭,如有异常请及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新建供热设施投运在两个采暖季内,请联系开发商。根据往年情况来看,供热系统的阀门、手动跑风、暖气管道接口处等最容易出现跑冒滴漏的情况,用热户要格外注意。此外,不少供热企业对供热管道采取了满水保养,需要装修改动暖气设施的用户,一定要提前向供热企业咨询,不要私自改动暖气设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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