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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全面推行大救助 实现对有困难市民无缝救助

2014年04月23日17:01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昨日,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青岛市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设分会场收听收看,随后召开贯彻落实会议。记者从会议获悉,今年青岛市将全面推开大救助机制,加快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核对平台,实现信息化核对,核对救助申请人的户籍、房产、车船、保险、存款、证券、税务、公积金等信息,确保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切实解决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遗漏救助问题。

  据了解,青岛市大救助工作已在胶州、即墨、城阳等地展开。今年,我市将全面推开资源整合、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的大救助机制。其中,各区市加强统筹调度,安排专门的工作力量、工作场所和工作经费,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统一规划、部署、协调和组织落实本辖区大救助工作。市直部门统一协调,各司其职,解决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实现对困难群众的无缝救助。

  大救助机制

  大救助机制是我市整合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困难老党员救助、困难职工救助、贫困妇女救助、残疾人救助、人道救助、慈善救助、希望工程等各项救助政策,做到救助政策有机衔接、救助资源合理整合、救助数据共享共用。

  2月21日,国务院649号令颁布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5月 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首次提出了“8+1”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即低保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八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第一次全面概括了社会救助制度的体系框架。明确提出,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强化了各部门的救助责任,并就加强乡镇和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建设提出要求。

(责任编辑:姜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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