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社区广告
> 新闻 > 青岛要闻

青岛出台洋奶粉新规 5月起禁止进口未注册产品

2014年04月17日07:25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谢小真 朱玮琦
市食药局对药店经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
市食药局对药店经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

  青岛新闻网4月16日讯 近期,青岛市食药局出台《青岛市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意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药店连续出现两次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坚决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自2014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

  新规:5月起企业未注册洋奶粉不予进口

  市食药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孙立伟表示,洋奶粉品牌良莠不齐,标准执行不严,下一步,将对其实施严监管。

  对华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应按照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自2014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照不合格产品做退费或销毁处理。

  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中。

  标准:药店买奶粉看准“绿底+白色”

  据了解,目前,青岛共有近1300家药店可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这些药店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与药品、保健食品及其他区域分开,并在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或专区提示牌,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

  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婴幼儿配方乳粉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每年保证40个小时的培训时间。

  监管:两次卖不合格奶粉吊销经营许可

  市食药局将继续对食品药品进行抽查,预计今年全市流通环节抽查在15000批次左右。对申请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药店严格实施专项审核许可,对其经营条件实施现场核查,经审查具备条件的,许可项目注明为“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凡出现一次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暂停经营许可一年;连续出现两次的,坚决吊销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

  倡议:药店承诺“假一赔十”先行赔付承诺

  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市百姓阳光、医保城、康杰、丰硕堂、众生、百草厅、海森特、利群等主要连锁药店向社会发出行业自律倡议,做出“假一赔十”先行赔付承诺,把好进货查验,杜绝假冒伪劣入市,确保乳粉质量安全。(记者 谢小真 实习生 朱玮琦)

(责任编辑:姜丰华)

搜狐青岛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